2014年自考宪法学考点:宪法与宪政的联系和区别
(一)宪法与宪政的联系
1.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的内容一般通过宪法来确认和保障。
2.宪法的制定也是宪政运动的结果,实施宪政一般首先要通过宪法来对宪政所要求的权力制约、人权保障等予以规定。
3.宪政是宪法的实践动力,而宪法是宪政的概括与总结。
(二)宪法与宪政的区别
宪法与宪政具有密切的联系,也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是静态的,宪政是动态的。
宪法往往表现为一种文本、文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政则是一种实践,是与法治相吻合的一套体制的运行。
2.宪法是一种理想的宣示,宪政是宪法实施的结果,是一种制度。
3.有了宪法不一定就实现了法治,而有了宪政则必定实现了法治。
宪法只是一种形式,并不与法治具有必然的关系。而宪政与法治具有必然的关系,两者甚至是重合的。
4.宪法并不意味着一定以人民主权为主导价值。而宪政必定要求宪法以人民主权为主导价值。
[注意]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重点内容,可能以比较辨析题形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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