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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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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国家的一切根本性事务作出更权威的规定,是所有部门法的当然渊源。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宪法对国家、公民在环境与资源保护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原则规定。

  如《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10条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基本依据。

  更多复习资料详见自考365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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