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生态系统
1、定义
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在生态学研究中,生态系统是自然界的基本功能单元。它不仅包括生物群落,而且还包括环境条件,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的平衡系统。
生态系统在结构上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大部分,构成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与环境要素基本重合。与环境概念不同的是,生态系统是以整个地球上的生物及其环境等客观存在为中心,而不是以人类为中心,地球上所有生物(包括人类)与环境都是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
2、宪法的规定
我国《宪法》第26条第l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其中“生态环境”的本意就是生态系统,既包含了环境,也包含了自然资源。
更多复习资料详见自考365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辅导。
编辑推荐:
- 2015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一定限度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义务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关心和保护环境的一般义务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权益侵害救济请求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监督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及其检举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开发利用环境决策建言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开发利用环境决策与行为知悉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权益理论的沿革与发展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公众及其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