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
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安宁权、采光权、通风权、眺望权、观赏权、静稳权及在优美、舒适环境的条件下工作或休息的权利等。
当表现为不特定多数的自然人特有的权利受到不当决策行为或者开发利用行为侵害时,公众可以通过环境公益诉讼请求加害人消除危险、排除妨害和恢复原状。
更多复习资料详见自考365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辅导。
编辑推荐:
编辑推荐
相关资讯
- 2015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一定限度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义务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关心和保护环境的一般义务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权益侵害救济请求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监督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及其检举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开发利用环境决策建言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开发利用环境决策与行为知悉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权益理论的沿革与发展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公众及其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