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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公众及其环境权益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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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一般包括公民(自然人)和由公民组成的各种团体。公民(自然人)是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的受益者,是本能利用环境的主体。

  公民(自然人)总是受保护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国家会通过立法赋予公民(自然人)优美环境享受权、决策参与权和与之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诉讼请求权。

  环境保护组织也称非政府环境组织,一般指由公民依法自发成立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社会团体。由于环境保护利益的公共性和散在性特征,决定了由公民(自然人)为主体成立的环境保护组织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具有特殊且重要的地位。

  更多复习资料详见自考365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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