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民事法律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条款
我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第46至49条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进行了规定,第122至123条对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进行了规定。此外,第90条还对环境相邻关系进行了规定,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这些法律规范对明确自然资源权属关系,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2009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65至68条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作了规定。这些法律规范对追究环境污染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救济环境污染受害人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我国于2012年8月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对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在内的公益诉讼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这一规定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事业的发展。
更多复习资料详见自考365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辅导。
编辑推荐:
- 2015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一定限度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义务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关心和保护环境的一般义务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权益侵害救济请求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监督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及其检举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开发利用环境决策建言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开发利用环境决策与行为知悉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权益理论的沿革与发展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公众及其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