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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问题的对策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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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妨害人类正常生活并导致人类心理和感观上对环境与自然舒适性认识的降低;

  二、是导致人类生命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和自然环境破坏;

  三、是导致环境质量下降造成环境的生态服务功能退化以及历史和文化遗产价值的逸失;

  四、是造成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减少。

  2、对策

  (1)环境问题的演进虽然经历了几个世纪,但是真正以“环境问题”为对象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法的理论研究只是在20世纪中期以后才出现的。20世纪中叶在西方国家相继出现了反环境污染的理论。

  例如,针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提出的资本积累和垄断资本是环境污染根源的资本理论;针对人口增多和工业经济增长以及资源有限提出的零速增长理论;针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破坏提出的返回原始状态的理论等等。

  (2)20世纪70年代以后,各学科的环境保护思想也被有机地统一:

  以经济手段来推进市场对环境价值的认识,并且以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来判断环境政策的效果;

  以行政手段来推行环境管理政策,控制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以法律手段来规范人类行为,确立公民的环境权益和企业的环境责任,保障环境保护的经济、行政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以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基础,提高自然资源和能量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整合型的环境保护理念基本形成,出现了“可持续发展”思想和战略。

  在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国家行动以及国际合作的关键词。

  更多复习资料详见自考365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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