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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刑法

2013年10月21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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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刑法是1979年通过,并于l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都必须依据刑法的明文规定,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也不进行处罚。

  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要求对于任何人犯罪,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等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和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例如,依据《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甲某偷税十次,总计4000元,依据刑法规定,并不构成犯罪,但应受到行政处罚。第二次,甲某又偷税十次,总计4000元,依据刑法规定,仍不构成犯罪,但应受到第二次行政处罚。若甲某再次偷税,这依据“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应处于刑事处罚。若乙某同样偷税3次,但数额较少,总计21元。综合衡量,乙某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认定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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