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串讲笔记第十九章
第三编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十九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自然资源的特征
不是自然界的所有物质和能量都能构成自然资源。
作为自然资源的物质和能量有着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属性,表现在:
自然资源具有可使用性。
自然资源具有相对性。
自然资源具有整体性。
自然资源具有地域性。
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一、自然资源保护
自然资源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与人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
一方面,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的自然基础。
另一方面,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获得各种所需要的能量的同时,也在改变着自然资源的状况。
自然资源保护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其主要任务是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其主要的措施手段,有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也有技术的和宣传教育的。
目前对自然资源的保护通常采取综合勘探、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回收再用和开发替代资源以及对可更新资源实行营造养殖、适度开发的方法。
自然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二者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二者又不完全等同。
首先,自然资源保护是环境保护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次,环境保护的范围大于自然资源保护。
自然资源的保护对象是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为人类所使用的各种自然物质和能量;
而环境保护的对象,除了能够作为资源的各种环境要素外,还包括目前不能作为资源的环境要素,例如自氧层,甚至还要保护那些从资源角度看并无多少经济价值的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另外,环境保护还包括自然资源保护所无法包括的污染和其他公害。
再次,自然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也各有侧重。
自然资源保护的目的,是通过保护使各种资源以其数量和质量更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其经济效能。
环境保护的目的,则是通过保护使作为资源的各种环境要素以其特有的性质、含量、分布、存在状态以及各要素间的影响和作用,保持自然环境的完整与和谐,维护生态平衡,充分发挥其环境效能。
更后,自然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正趋向统一。
自然资源保护更注重于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也更注重于资源的永续利用。
二、自然资源保护法(自然资源法)
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人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防止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改善与增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基础,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它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资源权属关系、资源流转关系、资源管理关系和涉及自然资源的其他经济关系。
我国目前颁布的自然资源专门法律共有9部。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一定限度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义务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关心和保护环境的一般义务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权益侵害救济请求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监督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及其检举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开发利用环境决策建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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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权益理论的沿革与发展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公众及其环境权益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