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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新疆自考考试须知

2020-09-01 10:53:28   文章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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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生的需要,自考365整理了新疆自考考生参加2020年10月新疆自考考试需要了解的相关问题,以供考生查看。

考生须持有哪“三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有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座位通知单“三证”方可进场参加考试。

自学考试考生迟到超过多长时间不能进场参加考试?离考试终场多长时间方允许提前交卷退场?  

按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再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进场考试应携带哪些物品?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应携带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必备文具。

考生进场考试禁止携带哪些物品?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禁止携带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及刮纸刀以及手机等具有信息接收和发送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自学考试对考生考试使用计算器有何规定?

自学考试考生参加《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参加经济类专业涉及数据运算的课程考试可以携带和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允许使用计算器考试的课程,考生间计算器不得相互借用。

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自学考试须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生须知》等,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按要求答题。不得夹带、抄袭他人答案、擅自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和扰乱考场秩序。

2020年10月新疆自考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前14天(10月3日起)须自行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自治区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签署《自治区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

10月15日至16日,考生须按照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状况核查,查验时考生需提交本人签署的《自治区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自治区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若考前14天内(10月3日之后)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疫情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双认证显示非“绿码”的考生须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持考前7天内(10月12日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通过查验。考生查验结果合格后,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统一制作的“查验合格”印章。考试当天考生须持加盖有“查验合格”印章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通过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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