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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金融法考点:股票的分类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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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的分类[领会]

  1.普通股和优先股

  这是按股东承担风险程度和享有权利的不同对股票进行的基本分类。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按股份比例享有公司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并承担公司经营亏损的风险。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份。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且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二是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的索取权。但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我国《公司法》尚未承认优先股。

  [例题·单选题]按照股东承担风险程度和享有权利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分为( )

  A.记名股与不记名股

  B.普通股与优先股

  C.国家股、法人股与社会公众股

  D.A股与B股

  答案:B

  解析:按股东承担风险程度和享有权利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所以B是正确的。

  2.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按照投资主体及资金来源不同为标准的划分。

  国家股(国有股)是指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并按企业经营方式运作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类。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国有股、法人股不具有流通性,在2005年我国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将国有股、法人股分期分批转化为可流通股。

  3.人民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这是按照股票的投资对象及定价币种的不同所划分的。

  人民币普通股又称为A股,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港澳台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境内上市外资股又称为B股,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其投资者更初限于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等。近年来,B股市场对我国境内居民开放,后者可以其合法持有的外汇参与B股交易。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在境外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转让的股票。其中,在香港市场发行并上市的股票称为H股。

  [例题·单选题]B股是指( )。

  A.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转于自考365)

  B.境内上市外资股

  C.境外上市外资股

  D.社会公众股

  答案:B

  解析:境内上市外资股又称为B股,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其投资者更初限于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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