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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金融法考点:财务公司概述

2014年02月24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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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公司概述

  1.财务公司的概念[识记]

  财务公司是经营部分金融业务的准银行。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承办有存款期限规定的大额存款、发放贷款、经销证券、买卖外汇、代理保险、财务咨询等。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大企业、大公司和集团公司,以此与银行相区别。

  2.财务公司的主要种类[领会]

  按照财务公司的设立目的和控制人不同,财务公司主要可以分为美国模式和英国模式两种类型,前者又称为公司附属型,而后者又称为银行附属型。

  (1)美国模式财务公司是以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商品销售为特色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依附于制造厂商,是一些大型耐用消费品制造商为了推销其产品而设立的受控子公司,主要为零售商提供融资服务。

  (2)英国模式财务公司基本上都依附于商业银行,其组建的目的在于规避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因为法律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而财务公司不属于银行,所以不受此限制。

  我国实践中出现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外商投资的财务公司。

  我国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类似于美国模式的财务公司)受单独的法规调整,不适用关于财务公司的规定。

  3.财务公司的特点[识记]

  与商业银行相比,财务公司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转于自考365)

  (1)财务公司主要经营批发性金融业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大企业、大公司和公司集团,不开立私人账户,不办理小宗存款、贷款。

  (2)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额较少、人员精干、机构小、业务活、服务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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