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相关安排
一、毕业论文答辩
(一)答辩专业:小学教育、教育学
(二)毕业论文要求
1.论文题目及内容:毕业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拟定题目,并自行完成初稿。撰写论文过程中,不得抄袭往届毕业生论文题目及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2.字数要求:六千至七千字。
3.格式要求:正文内容,格式,参考书目,注释等必须符合学术论文规范要求。
4.审稿程序及要求:毕业生需将初稿提交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自考办将定期为毕业生分配指导老师。毕业生务必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每次修改后请指导老师签写修改日期并签名。论文指导小组组长监督毕业生论文修改工作。
(三)论文初稿提交时间
上半年:3 月 26 日—4 月 7 日下半年:9 月 4 日—10 月 20 日
(四)论文指导及答辩费:200 元/人
(五)论文提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三楼(配楼)312 室
(六)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在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的情况下提交毕业论文,论文答辩具体时间由我校自考办通知。
二、实习考核
(一)考核大纲
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方法、实习场所、实习时间、实习报告等。
(二)实习要求
1.考生按照考核大纲进校实习6 周,记录实习内容和心得体会,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报告。
2.接受实习单位对实习者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工作、业务能力等写出评语,并签字盖章。
3.考生必须在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的情况下参加实习,实习结束后须向我校提交以上材料。
(三)提交时间
上半年:3 月 26 日—4 月 7 日下半年:9 月 4 日—10 月 20 日
(四)提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三楼(配楼)312 室
(五)收费标准:50 元/人
四、咨询电话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0991—433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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