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拘役的特点
简述拘役的特点及内容。
答: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1)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l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故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3)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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