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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自考毕业证书办理公告

2023-11-30 09:17:03   文章来源: 汉中市考试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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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汉中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日考生网上提交申请。

2023年12月27日至28日考生本人到汉中市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报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毕业审核,现场进行人证识别身份验证,采集考生照片、上传毕业照片信息。

二、申报条件

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申办方法及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咨询网站入口>>),详细阅读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免考细则和毕业证书申报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申报程序。

1、考生需要修改基本信息的请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试课程以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对于剩余的旧专业课,按省上相关文件规定顶替相应的新课程。

3、申办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交验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使用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次申办的本科毕业证书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上必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有课程免考(替代)的考生,须在网上申请课程免考(替代),方可提交毕业申请。提交毕业申请后,考生须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连同相关的证明材料(证书、成绩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审核备存。

6、考籍由省外转入本省的考生,应当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不能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进行人证识别身份验证采集照片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其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

8、相关毕业材料及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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