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9年自考立体造型基础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立体造型基础
课程代码:4712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专科)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程之一,它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性较强的课程。本课程是给工业设计中“产品造型”“设计语言”提供设计准则和科学的理论依据。强调在产品造型中设计者通过设计的形式语言展示其设计理念,达到理论与感性在艺术设计中的完整和协调。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设置本课程,是为使考生能够牢固掌握立体构成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实用的科学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产品设计(造型)因素进行正确全面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拓展思维空间,从科学的角度进行艺术实践,设计出符合用户、市场和环境的产品。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掌握立体构成所涵盖的学科内容、构成概念、理论观点、形式法则,属性特点。运用立体构成中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方法。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立体造型基础》是工业设计专业大学专科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之一,它是《设计色彩》的平行课程,是《产品改良设计》、《产品开发设计》工业设计专业的先导课程。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作为基础造型的立体构成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立体构成形成,理解立体构成的概念、要素和范围,要求在理解的基础上学会应用,在应用的过程中进行创造。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绪论 (次重点)
识记:构成的源流
理解:构成与立体构成
立体构成的基础在于抽象
(二)立体构成要素 (重点)
理解:人的知觉与心理
立体形态
环境因素
(三)立体构成范围(一般)
理解:立体构成范围
第二章 立体形态研究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体会物理真实与心理感觉之间的关系,掌握立体形态的类型、造型要素材料要素,进而掌握和运用要素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立体形态 (次重点)
识记:立体形态分类
理解:立体形态造型要素
立体形态材料要素
(二)立体感觉 (重点)
理解:平衡、量感、空间感、视觉质感、错觉
第三章 构成的逻辑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理解构成法则和构成逻辑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系统的方法,遵循构成法则,按步骤创造性的表现。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构成的法则 (重点)
理解:审美观的变迁
应用:立体造型的形式美法则
(二)构成的逻辑 (次重点)
识记:从平面到立体
理解:构成的逻辑
第四章 形态要素的构成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明确三维形态中点、线、面、块材的构成因素及特性,掌握形态要素的构成其原理和法则达到熟练运用这些原理和法则,进而应用为造型设计、制作提供理论和实践的依据,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点的立体构成(次重点)
识记:点的特征和作用
理解:点的立体构成
(二)线的立体构成(重点)
理解:线的视觉心理特性
应用:线材立体构成的基本方法,进行实践
(三)面的立体构成(重点)
理解:三维形态中“面”的构成特性
面材印象
应用:面材立体构成的基本方法,进行实践
(四)块的立体构成(重点)
理解:单体
块的集聚构形
应用:块材立体构成的基本方法,进行实践
(五)综合构成(次重点)
应用:强调功能的构成
强调材料的构成
强调形式的构成
强调意象的构成
第五章 空间构成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理解空间构成基本概念原理,从物理空间和心理空间两大方面的原理入手,通过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有机结合,运用形态分析的方法进行空间创作。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空间形态 (次重点)
理解:空间的功能与载体
空间的限定与围闭
空间理想的塑造
空间的序列要素和时间序列要素——动线
(二)空间构成 (重点)
应用:运用空间构成理论进行内空间和外空间的构成设计
(三)空间集合 (次重点)
理解:空间单体与虚空间的主次转换
以虚空间为主的集合
以空间体为主的集合
以地载为主的集合
(四)空间与光影(一般)
理解:光影与空间感
光影载空间设计中的运用
第三部分 实践环节
实验一 点的立体构成
一、考核的目的与要求
理解造型学中点的涵义,掌握点的特向和作用,要求将材料、技法与形态要素的运动变化结合起来进行点的消极形态与积极形态的立体构成创作。
二、考核内容
点的立体构成
三、考核方式与环境要求
1. 考核环境:专用教室
2. 考核方式:该课程实践考核采用的是形成性考核。
实验二 线的立体构成
一、考核的目的与要求
理解造型学中线的涵义,掌握线的形态、质感、性格等视觉心理特性,要求将材料、技法与形态要素的运动变化结合起来进行线的线框构造、线层构造、拉伸构造、线群构造和量感化构成创作。
二、考核内容
线的立体构成
三、考核方式与环境要求
1. 考核环境:专用教室
2. 考核方式:该课程实践考核采用的是形成性考核。
实验三 面的立体构成
一、考核的目的与要求
理解造型学中点的涵义,掌握面的特向和面材的印象,要求将材料、技法与形态要素的运动变化结合起来进行面的层面排出、“切割折叠与翻转”构造、薄壳构造、插接构造、壳展开的立体形态的构成创作。
二、考核内容
面的立体构成
三、考核方式与环境要求
1. 考核环境:专用教室
2. 考核方式:该课程实践考核采用的是形成性考核。
实验四 块的立体构成
一、考核的目的与要求
理解造型学中块的涵义,掌握基本结合形态及其派生与发展,要求将材料、技法与形态要素的运动变化结合起来进行块的集合、组合的构成创作。
二、考核内容
块的立体构成
三、考核方式与环境要求
1. 考核环境:专用教室
2. 考核方式:该课程实践考核采用的是形成性考核。
实验五 点、线、面、块的综合立体构成
一、考核的目的与要求
要求在充分理解点、线、面、块立体构成的涵义和方法的基础上,将材料、技法与形态要素的运动变化结合起来进行点、线、面、块的构成创作。
二、考核内容
点、线、面、块的综合立体构成
三、考核方式与环境要求
1. 考核环境:专用教室
2. 考核方式:该课程实践考核采用的是形成性考核。
实验六 空间构成
一、考核的目的与要求
在充分理解点、线、面、块立体构成的涵义和方法,要求将材料、技法与形态要素的运动变化结合起来进行内空间与外空间、空间体与虚空间的构成创作。
二、考核内容
内空间与外空间的立体构成,空间体与虚空间的立体构成
三、考核方式与环境要求
1. 考核环境:专用教室
2. 考核方式:该课程实践考核采用的是形成性考核。
第四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课程的考核目标共分为三个能力层次:“标记”、“理解”、“应用”,它们之间是递进等级的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具体含义为: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次、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达,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应用”一般分为“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其中“简单应用”指在理解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一两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简单的问题:“综合应用”指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指定教材
《立体构成》,赵志生,王天祥编著,重庆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试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2、在了解考试大纲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在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并融会贯通,在头脑中形成完整的内容体系。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识、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同时,在自学各章内容时,能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切勿死记硬背;同时在对一些内容进行理解把握时,联系实际问题思考,从而达到深层次的认识水平。
4、为了提高自学效果,应结合自学内容,尽可能地多看一些例题和动手做一些练习,以便更好地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地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和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归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添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对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 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两者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存在不同难度的试题。
8、 助学学时:本课程共4学分,建议总课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助学学时分配如下:
章次 | 课程内容 | 助学学时 |
1 | 作为基础造型的立体构成 | 2 |
2 | 立体形态研究 | 18 |
3 | 构成的逻辑 | 12 |
4 | 形态要素的构成 | 24 |
5 | 空间构成 | 16 |
总计 | 72 |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以日常实验方式完成。
3、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