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三维构成”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三维构成
课程代码:4800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三维构成》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它是一门研究在三维空间中如何将立体造型要素按照一定的原则组合成赋予个性的、美的立体形态的学科。该课程是设计专业中的方法与设计训练课程。与二维构成的不同点在于,三维构成侧重于对学生空间意识或空间直觉的培养,通过抽象的立体形态体现形式美的法则,从而提高形象思维能力和设计创造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通过对立体空间形态的学习与实践训练,了解三维空间的形态美和创造美的规律,掌握三维形态的创造原理和方法,为专业设计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学习,考生应全面掌握造型的形式法则及创造构成规律,并能应用在设计实践中。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三维构成》如同二维构成一样是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其前期课程是《二维构成》,而其与二维构成共同服务于艺术设计类与形态、体量、空间有关的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