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社会自考专业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批次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规定,我校自考社会专业2022年9月批次学士学位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位申请对象
2021年12月-2022年6月毕业并已获得毕业证书的新闻学专业社会自考生;2022年6月毕业并已获得毕业证书的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社会自考生。
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二、学位申请条件
(一)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二)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五)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成绩为准。
三、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8月10日
学生提交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8月10日
四、申请材料
1.电子填写完整的《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为A4双面打印(照片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复印),由考生现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须考生现单位在登记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并用铅笔标注出学位课程成绩。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号码需清晰)。
五、申请程序
受疫情影响,本次学位申请材料采用邮件方式发送。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学位信息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以上四项材料的PDF文件、评审费缴费截图,文件夹压缩后于7月20日前发至相关学院邮箱(如图所示);文件命名:姓名+专业。附件2须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逾期未申请者或材料不全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六、学位评审费
1.学位评审费200元/人。
2.社会自考考生学位评审费汇入苏州大学财务账号,并注明:自考学位评审费用+名字,如未注明,视为申请不成功。
3.苏州大学财务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大学 税号:123200004660073435
单位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 电话号码:0512-6750049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苏大支行 银行账户:3256 0100 0010 1490 0225 5
七、学院提交材料
社会自考的学位名单与助学专业一并上报,材料要求详见助学专业学生申请通知。
八、各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新闻学:00642传播学概论、00661中外新闻作品研究、00660外国新闻事业史
法学:00230合同法、00227公司法、05680婚姻家庭法
人力资源管理:06091薪酬管理、05963绩效管理、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不能免修。在本科段必须有成绩,如学位课程免修,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2.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3.学士学位应在毕业一年内立即申请(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逾期未申请者一律不再补授予学位。
附件:
- [江苏]2023年9月苏州大学自考社会自考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 关于2023年3月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 2023年上半年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报名须知
- 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报考须知
- 2022年苏州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要求
- 2022年江苏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汇总
- 2022年暨南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要求
- [广东]2022年11月暨南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 2022年下半年江苏自考学士学位申报及学位外语申请政策通知汇总
- 苏州大学社会自考专业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批次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