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初等教育(040121本科)专业实践环节考核与送交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所有自学考试初等教育(040121本科)专业考生,凡计划于2023年上半年提交实践环节考核并送交毕业论文的,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如期完成。
一、实践课考核内容
(一)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实践)
1.提交一份组织综合实践活动的报告(不少于3000字)
2.填写并上交《实习总结表》
3.自学考试成绩单截图
(二)义务教育校本课程开发(实践)
提交一份《xx校本课程开发纲要》(不少于5000字)
(三)教育实习(一)(实践)
1.两个课时的教案
2.一份实习报告(不少于1500字)
二、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格式参照附件文件《河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论文封面及要求(文)》。
三、报名条件
所有考生可在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报名参加实践环节考核并送交毕业论文。
鉴于我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为维护考生考试权益,本次实践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考核可接收未考完专业计划设置理论课程不超过4门的考生报名。
四、送交时间
上述材料于2023年3月21日前按要求送交,逾期不再受理。
五、提交要求
初等教育专业考生务必填写并提交清单所列材料(群内附件下载,加群方式见本文第八条),将材料提交清单、实践课考核材料及毕业论文(设计)一并邮递。
六、送交方式
请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邮政EMS快递邮寄,邮件正面写上“自考初等教育”。
收件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田家炳楼711室,
邮编453007,电话0373-3328390,收件人:李老师。
七、缴费
考生通过河南师范大学财务微信公号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在群内另行通知(加QQ群方式见本文第八条)。
八、其他
考生搜索QQ群号“335483218”加入“2023年上半年小学教育实践课考核”群。附件文件包,请在群文件中下载。
提示:
1.所有考生务必入群!!!有新的消息会在群里及时通知大家,否则后果自负。
2.提示:从2022年下半年起,初等教育(040121)因专业调整被合并到河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040112),考生已取得的笔试理论课程和实践性环节课程(除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外)合格成绩继续有效,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成绩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373-3328390 教 育 学 部 李老师
0373-3326474 继续教育学院 张老师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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