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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2021年下半年自考免考、学分互认及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办理通知

2021-07-28 15:25:13   文章来源: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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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助学单位: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通知,2021年下半年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及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下半年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10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新实训大楼六楼自学考试部611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要求:

1.免考证明材料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免考文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提交。

2.学分互认材料按照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实施方案(附件2)提交。

3.集体提交学分互认成绩的助学单位需提交《2021年下半年学分互认成绩上报表》附件3。

二、2021年下半年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审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20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新实训大楼六楼自学考试部611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论文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纸质版论文定稿1份,格式符合《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2.纸质版查重报告1份,不符合检测标准(重复率在30%以内)的不能提交毕业论文。详见《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相关规定》。

3.《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评审表》。(附件4)

4.集体提交论文的助学单位还需提交一份毕业论文申请表。(附件5)

5.所学专业课程(含实践)全部通过者,方可提交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6.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附件:

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2、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学分互认方案

3、2021年下半年学分互认成绩上报表

4、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评审表

5、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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