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广西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计划
法学(本科)
专业代码: 030101K
主考学校:广西大学
该专业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现执行专业计划 | 原专业计划 | |||||
序号 | 课程代码 | 新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备注 | 旧课程名称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公共课 | 中国革命史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公共课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
3 | 00015 | 英语(二) | 14 | 公共课 | 英语 | |
4 | 00167 | 劳动法 | 4 | 专业课 | 国际关系史 | |
国际贸易法 | ||||||
海商法 | ||||||
律师业务 | ||||||
伦理学 | ||||||
外国宪法 | ||||||
政治学概论 | ||||||
知识产权法 | ||||||
5 | 00169 | 房地产法 | 3 | 专业课 | 中国法律思想史、经济法概论 | |
6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专业课 | 国际关系史 | |
国际贸易法 | ||||||
海商法 | ||||||
劳动法 | ||||||
律师业务 | ||||||
伦理学 | ||||||
外国宪法 | ||||||
政治学概论 | ||||||
7 | 00227 | 公司法 | 4 | 专业课 | 国际关系史 | |
国际贸易法 | ||||||
海商法 | ||||||
劳动法 | ||||||
律师业务 | ||||||
伦理学 | ||||||
外国宪法 | ||||||
政治学概论 | ||||||
知识产权法 | ||||||
8 | 0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4 | 专业课 | 国际关系史 | |
国际贸易法 | ||||||
海商法 | ||||||
劳动法 | ||||||
律师业务 | ||||||
伦理学 | ||||||
外国宪法 | ||||||
政治学概论 | ||||||
知识产权法 | ||||||
9 | 00229 | 证据法学 | 6 | 专业课 | ||
10 | 00230 | 合同法 | 5 | 专业课 | 经济合同法 | |
行政法学 | ||||||
中国法制史 | ||||||
11 | 0024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6 | 专业课 | 国际经济法 | |
12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专业课 | ||
13 | 00257 | 票据法 | 3 | 专业课 | ||
14 | 00258 | 保险法 | 3 | 专业课 | ||
15 | 00259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3 | 专业课 | 国际关系史 | |
国际贸易法 | ||||||
海商法 | ||||||
劳动法 | ||||||
律师业务 | ||||||
伦理学 | ||||||
外国宪法、宪法学 | ||||||
政治学概论 | ||||||
知识产权法 | ||||||
16 | 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专业课 | 婚姻家庭法 | |
17 | 00261 | 行政法学 | 5 | 专业课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
18 | 0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3 | 专业课 | 司法文书 | |
自然科学基础 | ||||||
国际法 | ||||||
19 | 00263 | 外国法制史 | 4 | 专业课 | 中国法制史 | |
20 | 0026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4 | 专业课 | ||
21 | 00265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4 | 专业课 | ||
22 | 05678 | 金融法 | 4 | 专业课 | ||
23 | 05680 | 婚姻家庭法 | 3 | 专业课 | 婚姻家庭法(二)、民事诉讼法学 | |
婚姻家庭法(一) | ||||||
24 | 08738 | 毕业论文并答辩 | 毕业论文 |
说明:
1. 根据桂考委[2019]1号文件精神,B030001法律、C030101法律(本科段)等2个专业合并为新专业:030101K法学,原C030101法律(本科段)专业使用本专业的考试计划。
2. 原B030001法律专业老考生已考试通过的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相应的课程:宪法学顶公证与律师制度、中国法制史顶外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顶婚姻家庭法、国际法顶法律文书写作、经济法概论顶房地产法,民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可顶替序号5、6、8、10-12、15-19、23中同样数量的课程。
3. 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必考课程为15门。其中:
(1)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必考课程为1-3、6、8、12-19、5或20、23(不低于63学分);
(2)自考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必考课程为序号1-8、10-12、15、19、20、23(累计68学分);
(3)其它考生,必考课程为序号1-4、6-8、10-12、15、18、19、5或20、23(不低于67学分)。
(4)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3门课程(序号为1-3),必考课程12门:序号4、6-8、10-12、15、18、19、5或20、23(不低于47学分)。
4. 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报考,必考课程为15门。必考课程为序号1-3、5、6、8、10-12、15-19、23(累计68学分)。
5. 不选考00015英语(二)的考生,必须选考3门课程,法学类选考序号为9、21、22,非法学类选考序号为4、7、9,或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6.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
7. 新旧课程顶替(以下指考生在报考本专业时所考的课程,报考专科专业时所考的同名课程不能用来顶替):
(1)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或国际经济法概论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保险法、票据法、刑事诉讼法学或行政法学;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或法律文书写作单科合格证的,可以顶替知识产权法。
(2)自考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单科合格证的,可以顶替房地产法或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任一门课程。
(3)不选考00015英语(二)的,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伦理学、海商法或国际关系史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证据法、西方法律思想史或金融法。
8. 凡已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课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的,须参加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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