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工作安排及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我校主考专业汉语言文学(050101)、学前教育(040106)、教育管理(340101)的社会考生和助学班各专业考生。
二、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
答辩方式:线上答辩,具体答辩时间、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三、论文撰写
考生可根据自己对专业知识的了解,自行拟定论文题目并按照《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规范示例》(附件1)撰写论文。也可与导师商定论文题目并严格按指导教师的要求认真撰写。
(一)论文撰写要求及时间安排
1.填写论文选题报告登记表(附件2)。本表不要求上交,根据个人或导师的要求,视具体情况选填。2023年7月25日前完成。
2.材料收集或完成问卷调查等。2023年8月28日前。
3.完成论文初稿。2023年9月30日前。
4.完成论文定稿。2023年10月27日前。
5.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表(附件3)。2023年10月27日前。安排有老师指导的论文,需要导师填写评语。
6.填写推迟答辩申请表(附件4)。2023年10月27日前。
其中1-3点的时间安排及要求可视个人情况而定,也可由指导教师根据情况商定。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每篇论文都需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系统可用超星大雅论文检测系统(http://dsa.dayainfo.com/)进行检测。
(三)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所有申请答辩的考生,于2023年10月8日至27日前通过广西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gxnuzk.zk.chaoxing.com/dlzc/login)上传毕业论文(操作说明见附件5),论文上传成功后再按附件6的通知要求缴纳毕业论文答辩费150元/人。
(四)提交毕业论文纸质版等答辩材料。所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论文电子版并缴纳答辩费的考生,于10月30日前将毕业论文纸质版(可双面打印)等材料邮寄(使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方式)或送达我院自考办。
纸质版答辩材料包括毕业论文一式三份、毕业论文答辩表一式三份(导师评分由我院送填),毕业生考核登记表(附件7)一份,毕业论文答辩费缴费截图一份。
四、其他
报名参加培训班的考生,可以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www.cjy.gxnu.edu.cn/2023/0104/c7678a257987/page.htm)查询指导教师的信息,务必主动与指导教师直接联系(由于每位老师指导多位考生,请你在与指导老师联系时务必通报你的姓名,指导老师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在网上查询)。考生尽可能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指导老师传递论文提纲和初稿,并告知指导教师。
未尽事宜,请与我院自考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3240。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规范示例(教育类)
附件1-1: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及规范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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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