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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免考管理规定

2018-01-10 17:04:08   文章来源: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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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更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与要求,我院对列入“更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范畴的“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二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制定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印发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自2018年2月起实施,请周知广大考生。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

  2.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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