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考办提醒考生:正确选择自考助学单位
每年暑期是各级各类学校以及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的集中时期。尤其在高考之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和黑中介以有可能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生为宣传重点,往往混淆概念,模糊“大学”和“大学主考”的区别,以“高通过率、保毕业、保就业”为诱饵,通过高昂的学费骗取考生钱财。
为有效指导考生报考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解答考生的疑问和困惑,天津市自考办将自考助学单位在招生宣传中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和考生的常见问题作以归纳,以帮助考生正确选择助学单位,顺利完成学业。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法宪法》“鼓励自学成才”条款的具体体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开放、灵活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举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具不完全统计,国外很多院校承认自考证书和自考成绩,天津每年都有许多自考毕业生出国留学或就业。
2.我在报纸上看到“重点大学专本取证、两年制毕业、高通过率”的广告,还看到“天津大学”或者“天津师范大学”的高自考广告和招生简章,但是有的没有报名地点,有的报名地点和天大、师大都无关,电话也不像是学校所在区的号码,有的只是手机号,不知是真是假?
这种现象比较严重,主要是没有办学资质的黑中介、招生代理和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助学单位通过模糊宣传,骗取考生钱财,考生得不到应有的助学辅导和服务。这种现象需要考生提高警惕。
为有效杜绝考生受到此类广告宣传的影响,现将教委有关文件中对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要求公布如下:
(1)要在首行位置写明助学单位的全称,不得省略“进修”、“专修”、“培训”等字样,不得以主考校名称或重点大学字样替代本机构名称,名称的字号要大于主考校名称的字号;
(2)民办学校要标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
(3)应明确办学类别,标明“高自考”字样,不得以“专、本科学历班”、“专、本科取证班”等模糊词句替代。在校学习时间用“助学时限”一词表达,不得使用“学制”等字样;
(4)不得对通过率、毕业年限、命题教师授课等内容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或进行欺骗性宣传;
(5)标明的助学地点应与办学许可证所标注的地址一致。未经助学点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助学地点,不得公布;
(6)不得以他人(主考学校)的名义、校徽、照片等有关资料作为本机构助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的内容。
考生要提高对社会散发的招生简章和报纸广告的辨别能力,按照上述的内容要点对广告内容予以理智判断,避免上当受骗。
3.天津正式的自考助学单位都有哪些?他们都举办什么专业?是不是在哪上课毕业证上就盖哪的章啊?
目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市自考办审批的自考助学单位共有69所,这些单位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民办学校,他们的地址、电话和助学的专业在下面的表中可以查到。考生还可以登录“招考资讯”网站()“自学考试”栏目进行详细查询。
自考规定“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思想品德合格者,可获得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也就是说,自考毕业证书上有两个章,一个是“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一个是这个专业主考学校的章,与你在哪个助学单位上课没有关系。比如:专业代码为511的会计专科专业,主考院校是“天津财经大学”,无论你在哪所助学单位上课,该专业毕业证书上将盖有“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天津财经大学”两个章。
4.参加自考必须到助学单位去上课吗,可以自学吗?
除少部分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外,自学考试绝大部分专业对社会开放。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生个人可以自学,或者自愿参加助学单位组织的辅导班。
5.我是外地的一名高中毕业生,听别人介绍说天津的自考含金量高,学费也低,而且还说保通过,请问是不是这样?
自学考试始终是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因此,各省市的自考证书在性质上是相同的。自学考试的特点可以概括为:灵活、低廉、开放。如果考生参加社会助学,自学考试的学费在多种教育形式中是比较低廉的,适合不同经济状况的考生报考。
作为更早开展自学考试工作的省市之一,天津市自考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考生为中心,以规范保质量,以创新求发展”的理念,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得到了社会和考生的广泛好评,有很高的社会声誉。
至于“保通过”的问题请考生不要轻信,通过与否取决于自身的文化基础和努力程度。而且自学考试也没有及格率的限定,因此,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考试一定通过,“保通过”之说是骗人的。
6.我是一名在天津上自考的外地考生,更近从报纸上看到有关“自考中介、招生代理”的相关报道,回想起来我也是由“中介”介绍来天津的,中介承诺我们的事情许多没有兑现,我该如何办啊?
市自考办十分关注“自考中介、招生代理”的问题。对于没有办学招生资质的黑中介和招生代理,我们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他们的非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自考办提醒考生选择自考助学单位时要主要以下几点:
(1)要通过正常渠道了解、选择自考助学单位。经过天津市自考办审批的助学单位共有69所,他们的详细信息均刊登在“招考资讯”网站上()。考生在选择时,要先核实招生学校的信息是否符合市自考办公布的学校信息。如果出现学校地址不一致或学校电话等其他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应提高警惕,按照公布的学校信息电话咨询、实地考察或登录该校网站查询信息,以防中介机构打着其他正规学校的旗号招生。
(2)要查看他们的办学资质。一是否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自考助学资质;二是否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三是否有固定的校舍;四是否有一支高水准、敬业的教师和管理队伍。
(3)不要相信夸大其辞的宣传。在招生宣传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对考生有不负责任的承诺,比如:“在大学里上课、住宿”、“我们学校自己主考、自己命题、命题教师授课”、“保通过、保取证”、“保证就业”等等。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有很高的权威性,希望考生不要相信这些许诺,努力学习知识,为事业和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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