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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2010年自考毕业学位授予办法

2010-04-27 10:55:51   文章来源: 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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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近,集美大学率先从该校主考的本科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指定学士学位课程,并出台了免考条例。

  从2010年开始,集美大学将不再单独对本校主考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组织学士学位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命题和考试。凡申请集美大学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的考生,均需参照该校颁布的《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有关事项》办理。若符合申请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学位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授予学士学位;若不符合申请免考条件的考生,需自行再参加省自考办组织的相关自学考试课程考试。

  集美大学的这一举措,进一步完善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调动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习积极性,推动了自学考试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互通互认,也为我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完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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