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9年自考二维构成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二维构成》
课程代码:4799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二维构成》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它与《色彩构成》、《三维构成》等构成艺术设计类的设计基础,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本课程主要讲解了平面构成的设计与表现技法。从人对平面中点、线、面的分析、创造出发,运用科学的原理与艺术形式美相结合的法则,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抽象思维,利用图形在空间量与质的可变换性,进行以基本元素为单位的多层面,多角度的组合,配量,并创造出理想,新颖与审美的设计形式。考生通过学习,了解平面构成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平面造形及构成的技法,培养审美和创新能力,为艺术设计类专业的专业课学习打下很好的基础。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二维构成》课程的设置可使考生深入系统地获得平面构成设计所必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平面构成设计能力,提高审美能力和美学素养。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做到:
(一)能顺利而准确地完成本课程的各项课程设计;
(二)掌握现代构成设计的规律,具有交叉和综合应用的设计表现能力;
(三)具有分析、评价优秀设计作品的初步能力。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二维构成》是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的必修课程,它与立体三维构成平行互补,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构成体系,是一门涉及物理、化学、生理学、美学、逻辑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的艺术设计造型基础课。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概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平面构成课程在艺术设计类专业中的地位与作用。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平面构成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般)
识记:平面构成是现代设计基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平面构成是现代实用艺术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
第二章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次重要)
一、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形态之间的关系和二维平面内形态的分解、组合方法。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识记:形态之间的比例,平衡,对比,节奏,律动,推移等关系
应用:形态在二维的平面内的分解,组合以及构成理想形态的组合形式
第三章 一般概念 (重要)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悉平面构成的基本原理,掌握构成的思维方法、造形方法及表现方法。启迪造型创造意念,提高再创造的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理解:渐变与重复 近似 .骨格与发射 特异 对比 密集 肌理 空间 图与底 打散 韵律 分割 平衡 基本形和各种排列等
应用:构形法
单形造型法 形态组合法 分割构成法 数理结构解构法 独立形构成法 点线面意象表达法 矛盾构形法 具象抽象转化法 变形解构重组构成表现法
第四章 非规律性骨格中的平面构成
一、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对比在设计中的作用,掌握非规律性骨格下的平面构成设计方法。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识记:非规律性骨格下的基本形表现方式;对比在设计中的作用;
理解:对比的几种基本形式;
应用:对比的构成设计;
视觉肌理的构成设计;
空间的构成设计。
课程设计实践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平面构成是由各个内容独立的单元联缀而成。考核内容以构成课程设计实践的形式出现的考核知识点,具体落实到每一章之内。通过课程设计实践,使考生亲身体验与思考平面构成的基本原理,提高创作能力、审美能力与表达能力。
二、课程设计实践内容 (设计尺寸要求:24cm×24cm,以黑白色为主)
设计1、 单形造型、点线面意象表达构成
设计2、 渐变构成
设计3、 发射构成
设计4、 基本形变异的构成
设计5、 基本形近似的构成
设计6、 密集的构成
设计7、 对比的构成
设计8、 视觉肌理的构成
设计9、 空间的构成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对该部分知识点做出正确的解释;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掌握有关的形式和规律;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顺利完成各部分的课程设计。
二、指定教材
《平面构成》 陈小清著 辽宁美术出版社 2000年8月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认真阅读与理解。根据本大纲的内容与要求,认真学习教材,识知基础知识、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考试点的要求,理解教材中的重点理论部分。
2、设计训练与要求同步。课程设计的表现方式是本课程考核的主要方式,在重视教材理论的学习基础上,做好课程设计训练才能符合该课程的考核要求。
3、触类旁通的学习方式。《二维构成》的学习是一个研究的过程,也是一种方式和一种手段的分析理解的过程。触类旁通的学习方法是分析理解的较好方式。通过举一反三的训练达到应用的熟练。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要积极启发引导。
5、辅导时应注意指导考生加强本学科研究方法的训练,注重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独立创作,不断提高观察和思维理解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助学学时:本课程共8学分,建议总课时144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 节 | 内 容 | 学 时 |
第一章 | 概论 | 12 |
第二章 |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 | 36 |
第三章 | 构成一般概念 | 48 |
第四章 | 非规律性骨格中的平面构成 | 48 |
合 计 | 144 |
注:课程设计实践的课时包含在相应的章节之中。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核的知识内容。
2、考核采用设计作品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为18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3、考核命题类型一般为课程训练题的范围,如:单形造型、点线面意象表达构成、渐变构成、发射构成、基本形变异的构成、基本形近似的构成、密集的构成、对比的构成、视觉肌理的构成、空间的构成等等。
4、作品的能力分配:理解和构思能力占30分;构图和结构层次能力占20分;形象设计和形象语言能力占30分;基本技能和卷面能力占20分。
5、作品的图幅要求:24cm×24cm,以黑白色为主
6、作品的考核要求:内容正确、创意鲜明;节奏流畅、结构完整;形象清晰、趣味性强;着墨均匀、画面整洁。
六、题型示例
1、渐变与发射任选一个专题,完成一个具有形式美感的构图(具象,抽象形具可)。
2、重复与特异任选一个专题,完成一个具有形式美感的构图(具象,抽象具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