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9年自考大型建筑设计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大型建筑设计
课程代码:4859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建筑设计课程是建筑学专业课程结构中的主干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设计(本科)专业主要的专业技能课程。建筑设计是政策、技术和艺术等水平的综合体现。它是一门内容丰富,实践性很强的,以专业操作技能为主的课程。建筑设计课程遵循从小到大,从简到繁的认识规律,逐步扩大与加深建筑设计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培养考生在建筑设计领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使考生通过学习与设计实践,掌握建筑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工作技能。课程遵循由简入繁,循序渐进的原则,课题选择上要做到规模大小恰当,内容繁简适度,学习重点明确。
课程的基本要求是:
1、要求考生在师生互动的教学中能掌握科学的设计方法,构思能力和执业规格建筑师设计工作的操作技能和表现能力。
2、要求考生在学习过程中扩大相关知识面,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全面协调解决好有关环境质量,经济适用,技术构造,建筑造型等诸多方面的设计问题。
3、要求考生能在设计过程中,了解、熟悉和自觉运用国家有关法规、规范与条例。
4、要求考生能在设计过程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考生注重生态、关注环境、重视“可持续发展”原则和“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
三、与本专业其它课程的关系
建筑设计课程与本专业许多课程相关联,是各相关课程的综合运用与表达。
《素描》、《水彩》、《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计算机绘图设计》等课程为《建筑设计》课程提供了基本手段与基本技能。
《建筑学原理》、《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结构方案与选型》、《城市规划原理》、《建筑设备》、《建筑物理》、《建筑法规与经济概论》等课程为建筑设计课程提供了基本知识。
第二部分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大型建筑设计》可视为建筑设计课程“提高综合”阶段的继续。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复杂功能的分析处理能力;对复杂空间群体组合的整合能力。并在建筑设计学习中加大城市设计的内容。
二、课题选择
本课程的设计课题,以大型综合性的公共建筑为主,如会展中心,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城市综合体建筑等项目,建筑规模可在25000-50000平方米之间,可为单体或群体,并有一定的城市设计的要求。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群体建筑与综合体建筑的特点(重点)
要建立起“城市中的建筑”,以城市设计的概念设计建筑的观念,建立起以城市特色的主导的设计构思思路。考核学生对以上概念的理解程度与运用。
(二)城市设计的主体内容(重点)
大型“集群式”建筑与城市相关的“城市设计”内容主要体现在客流与物流的组织,交通路网、停车位与建筑和城市的关联。考核学生在设计中如何解决相关的矛盾。
(三)建筑特色与景观设计(次重点)
要考虑建筑特色的标帜性与在城市文脉中的恰当地位。景观设计既是建筑的外延,又是城市的内涵,我们应该以城市和建筑一体化的观念进行景观设计。考核学生进行构思时的切入点,与切入点的形成过程。
四、助学要点
(一)开扩视野,增加对大型集群式建筑的了解和认识。
(二)导入城市设计的概念和理论,把城市交通作为主要城市设计问题来认识。
(三)选择课题内的局部地点,进行景观设计的快速设计练习。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标准
《建筑设计》课程的考核标准具有较大的弹性和层次差别,一般可在下列方面进行区别:
1、设计构思方面:是否科学;是否全面;是否有创新。表现程度如何。
2、空间组合方面:是否合理;是否通顺;是否有章法。表现程度如何。
3、造型设计方面:是否协调统一;是否美观动人;是否有特色。表现程度如何。
4、构造设计方面: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经济适宜;是否有创新。表现程度如何。
5、图面表现方面:是否整洁有序;是否符合执业规范。表现程度如何。
二、自学方法指导
《建筑设计》课程需要足够的自学时间,课上学习时间与自学时间之比不得小于1:1.在教师启发与指导的基础上,参阅资料,独立思考,深化设计,并建议在课堂作业之外安排以下多种自学方式:参观设计作业展评、优秀作品评介、参加学术报告与讲座等活动。
三、社会助学要求
1、教学方法上要强调教师指导与示范,学生亲自操作,循序渐进,边操作边学习;
2、教学内容上要在规范化的前提下因材施教;
3、课题选择上要指导考生做到规模大小恰当,内容繁简适度,教学重点明确;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有关规定
1、本课程考核依据为设计作业图纸,以两个设计作业的平均成绩为课程考核成绩。
2、可参照以上考核标准,由专业教师集体评分定出成绩。
3、评分采用百分等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