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自考毕业论文申请流程
各位自考考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工作安排,2021年下半年毕业论文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为了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撰写、查重、答辩工作,现将撰写论文要求、步骤及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4号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按规范要求及格式进行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
二、论文选题(附件一至附件四)。
毕业论文应按所学专业选题,既可以在各学院提供相关专业选题中选择,也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工作拟定与专业相关的论文题目。
三、论文开题报告、初稿、定稿提交时间及要求。
根据毕业论文操作流程(附件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南大教学云平台”按要求上传开题报告、论文初稿和论文定稿。(注:初稿和定稿有论文重复率要求、字数要求、以及格式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开题报告提交时间:2021年6月25日18点00分—2021年7月6日17点00分。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论文考核。
(二)论文初稿上传时间:2021年7月7日08点00分—2021年8月6日17点00分。
1.论文初稿格式不符合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字数少于8000字的,不能进入论文指导环节。
2.论文初稿查重率高于50%的考生论文,可以在8月15日前修改一次论文,再次提交查重率低于50%者,可进入论文指导环节,查重率仍高于50%者,不能进入论文指导环节。
(三)论文指导和定稿提交时间:2021年8月17日08点00分—2021年9月13日17点00分。论文指导老师对考生论文进行指导,提出指导意见,考生根据指导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直到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论文视为论文定稿。
1.论文定稿查重率低于15%的考生论文,且格式和字数符合要求,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论文定稿查重率高于15%的考生论文,可以修改一次论文再次提交复查,查重率低于15%者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二次查重后重复率仍高于15%者,不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我校自考办的查重平台为中国知网,请以我校自考办的查重结果为准。
四、论文格式和装订要求:论文定稿后,要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论文及封面样式》的要求对论文进行排版(论文封面见附件六)。
五、论文答辩时间待定,考试地点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届时请自考考生关注继教院官网通知和中南大教学云平台。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第34号令,教育部网站链接如下:
我校特此声明:
1.超过规定时间内上传开题报告、初稿、定稿的自考生,其上传内容无效;
2.我校自考办联系方式只有027-88383903、027-88382019两种;
3.自考考生论文上传唯一官方系统为“中南大教学云平台”(),自考生除论文答辩工作之外,所有论文指导流程均在我校云平台上进行,请自考生勤登平台,时刻关注论文提交进度。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投资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参考选题
2、2021年下半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参考选题
3、2021年下半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物流管理)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参考选题
4、2021年下半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参考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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