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促进我市自学考试助学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探索构建自学考试综合评价体系,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考委办函[2008]70号文件精神,为了满足广大自考生的学习要求,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自考办”)本着“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前期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对我市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实施网络助学工作。
一、网络助学试点范围和课程
1、凡是取得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者准备报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注册参加本次试点全部课程的网络助学。
二、网络助学平台
市自考办指定“朝升培训”网站()为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该平台可为广大自考生提供学习资源、过程性考核、导学督学、互动答疑等全面的学习支持和综合评价服务。
三、政策支持
为了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探索构建自学考试综合评价体系,试点期间将对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进行过程性考核。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考生该门课程总成绩,即参加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的课程总成绩=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更终笔试成绩×70%。(过程性考核成绩由四部分组成:网上学习时间占10%;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占35%;参加互动答疑活动占5%;由市自考办组织的综合测验占50%)。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一次有效。
四、课件有效期
网络学习课件的有效期为考生参加该课程综合测验后笔试考试的前一天。在网络学习课件有效期内,考生可反复学习。
五、报名程序
1、考生可通过“朝升培训”网站()注册报名,也可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天津师范大学学习服务中心报名(地址: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行政楼117房间,电话23540027)。注册流程详见“朝升培训”网站报名演示。考生在政策咨询、注册报名、学费支付、网络学习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均可拨打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4008135555。
2、考生在注册选报课程的同时,需要选择、确定考期(考期决定考生参加哪一期过程性考核,且为安排笔试前综合测验考试的依据)。原则上,综合测验安排在相应笔试课程的前一周进行。考期一经选定,不可更改。
为保证学习效果,即日起考生可注册报考2009年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市自考办提醒考生,在参加网络助学期间,考生仍需按时登录“招考资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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