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年下半年自考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笔试课程考核方式说明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视听元素组合训练考核方式:
1、考试前十五天,由考生本人提交一部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参与创作的电视短片,片长3-10分钟。作品类型不限,包括剧情片、纪录片、专题片等形式均可。片子应当能够体现学生自己对于视听构成元素的理解与应用水平,也应当能够体现学生自己对设备的使用熟练程度。
作品必须以DVD光盘形式上交。
2、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程序如下:
①由考生做作品简单阐释,阐释时间3分钟。阐释内容包括作品拍摄过程,制作心得等方面。
②回答考官提问。
③考官根据考生提交的作品和回答提问的情况打分。
3、作品上交方法:考生将自己的考号、姓名和作品名称贴在光盘上。在2008年11月1日之前将作品邮寄或自己送到中国传媒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403室(自考办)收邮编:100024电话:65779471-4031/4022
摄影专业(本科)影视摄影考试要求:
1、考生的摄影器材自带(必须是数码照相机)。
2、考试结束后请考生立即携带相机到制定地点上传考试拍摄内容。
3、请按命题的顺序提交图片摄影作品的电子文件(JPEG格式),每个命题只允许提交一幅图片摄影作品,务必将相机内不是考试内容的电子文件删除,否则成绩为零。
4、命题中要求的图片摄影作品题材不限,人像、风光、静物均可。5个考试命题可以是同一题材或不同题材。
5、作品必须由考生本人拍摄,如巡考中发现考生作弊,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评定: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具体评定标准(课程委员拟定):
优秀(90-100分):作品符合命题要求,有一定的创意,能够很好掌握画面用光、构图等手段来表达创作意图。
良好(80-89分):作品符合命题要求,能够较好运用画面用光、构图等手段表达创作意图。
合格(60-79分):作品基本符合命题要求,能够基本运用画面用光、构图等手段表达创作意图。
不合格(60分以下):作品完全不符合命题要求,画面用光、构图等方面较差。
另:摄影专业(专科)摄影作品赏析和摄影专业(本科)影视精品解读的考核方式以各自的考试大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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