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河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班主任、毕业生: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冀医学位[2023]7号)及《河北医科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冀医继教〔2024〕1号)相关要求,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5年6月申请学位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即2022级学生及药学2023级学生;
2.药学自考毕业生,需在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取得毕业证。
二、申请条件
1.学业:必修课程50%以上达65分(含65分)以上,补考或重修课程不超过五门。同时毕业考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
2.英语:英语(自考英语二、大学英语四六级、公共英语三级、医护英语三级其中任一)成绩合格或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2022级学生及药学自考生毕业证书;
4.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业盲审合格及以上的学位论文终稿。
三、申请时间
1.学位论文工作时间:2025年3月5日至5月25日;
2.学位材料申请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四、申请材料
1.学位申请表;
2.英语成绩单(附验证查询途径、密码等)或学位证书;
3.2022级学生、自考生成绩单及毕业证书;
4.学历照片纸质及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为10-40KB,分辨率为480*640。与毕业证照片一致,可从学信网下载);
5.学位申请汇总表;
6.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业的学位论文终稿。
五、申请程序
1.登录超星学习平台(用户名:学号,密码:edu@身份证号后六位);
3.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并上传学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见本通知第四条,要求见第七条1)。
六、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程序
1.毕业课程--选择批次(202506学位论文)--进入论文;
2.选题(同时确定导师)--开题报告--初稿--中期考核--二稿(进行相似度检测)--论文盲审--修改、检测论文相似度及格式--终稿;
3.本次论文工作分以下六个阶段:
①选题(选导师)、开题:3月5日—10日;
②论文初稿、中期检查、二稿:3月11日—4月20日;
③论文相似度检测、论文修改:4月21日—5月5日;
④提交盲审论文:5月1日—10日;
⑤专家盲审:5月11日—5月14日;
⑥论文相似度及格式检测、修改、论文终稿:5月15日—5月25日。
4.全过程需要学生及导师的电子签名,形成电子表格学院留存。
七、其他事项
1.学位申请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命名规范:学号+姓名+论文名称(相似度报告、申请表、英语成绩单、汇总表、学位证书等),例如:2022001103016李俐屴学位汇总表.xlsx;
2.学位论文(附相似度检测报告),要求有指导教师各过程指导及评分,相关材料要求见《河北医科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冀医继教〔2024〕1号)。学位论文撰写模版、要求及用表见附2;
3.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工作在超星平台管理,将组建专门QQ群交流。
(1)每年在5月20日和11月20日左右通过教学点和班主任收集通过学位英语毕业生名单;
(2)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四个专业通过学位英语的毕业生提交名单后才能进入本批次的学位申请程序;
(3)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业通过学位英语的毕业生提交名单后才能进入下个半年的学位论文工作及学位申请程序。
附:
2、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