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工作安排及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我校主考专业汉语言文学(050101)、学前教育(040106)、教育管理(340101)的社会考生和助学班各专业考生。。
二、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
答辩方式:线上答辩,具体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三、论文撰写
考生可根据自己对专业知识的了解,自行拟定论文题目并按照《广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及规范示例》(附件1)撰写论文。报名参加培训班的考生,需严格按指导教师的要求认真撰写。
(一)论文撰写要求及时间安排
1.填写论文选题报告登记表(附件2)。本表不要求上交,根据个人或导师的要求,视具体情况选填。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
2.材料收集或完成问卷调查等。2023年2月28日前。
3.完成论文初稿。2023年3月15日前。
4.完成论文定稿。2023年4月10日前、
本撰写要求及时间安排可视个人情况而定,则由指导教师根据情况商定。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每篇论文都需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系统可用超星大雅论文检测系统(http://dsa.dayainfo.com/)进行检测。
(三)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所有申请答辩的考生,于2023年4月1日至15日前通过广西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gxnuzk.zk.chaoxing.com/dlzc/login)上传毕业论文(操作说明见附件3),论文上传成功后再按附件4的通知要求缴纳毕业论文答辩费。
四、其他
报名参加培训班的考生,可以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www.cjy.gxnu.edu.cn/2023/0104/c7678a257987/page.htm)查询指导教师的信息,主动与指导教师直接联系(由于每位老师指导多位考生,请你在与指导老师联系时务必通报你的姓名)指导老师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在网上查询。考生尽可能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指导老师传递论文提纲和初稿,并告知指导教师。
未尽事宜,请与我院自考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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