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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专业计划(2023年版)

2023-09-22 16:10:24   文章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双十一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3年版)》知悉,福建省预计2024年开考新发布的2023年版专业计划,其中,福建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专业计划(2023年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者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专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以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把学生培养成能适应新时代我国国家战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和熟练应用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和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型公务员人才。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合理。考试课程总共15门,总学分为71学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数学、统计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人际沟通、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备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的基本操作技能;

3.具备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的基本能力,满足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

4.熟悉国家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掌握必要的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 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代码: 590202 层次: 专科
主考院校: 华侨大学 旧专业代码
及名称:
FJ690202人力资源管理
序号 课程
类别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旧计划
课程代
旧计划课程名称
1 必设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笔试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设1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笔试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必设1 13124 英语(专) 7 笔试 06092 工作分析

4
必设1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笔试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必设1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实践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5 必设1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6 笔试 11758 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
(实践)
6 必设2 13886 经济学原理(初级) 5 笔试 11756 绩效考评技术
7 必设2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5 笔试 11754 人力资源开发
8 必设2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笔试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9 必设2 13136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6 笔试 04758 人力资源管理(三)
10 必设2 00164 劳动经济学 6 笔试 03312 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
11 必设2 14105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实践) 2 实践 11757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
12 选设 04759 财经应用文写作 5 笔试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13 选设 117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笔试 00042 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
14 选设 00167 劳动法 4 笔试 10096 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
15 选设 00163 管理心理学 5 笔试 11755 人员测评技术


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5 门,总学分71学分。
2.课程“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6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 要求达到6学分及以上。
3.课程“英语(专)(13124)”(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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