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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丁、戊五名股东。甲拥有20%的股

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丁、戊五名股东。甲拥有20%的股权,乙拥有50%的股权,丙、丁、戊各拥有10%的股权。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后,为奖赏儿子,甲决定把其拥有的公司股权中的一半送给儿子。若甲的儿子合法取得其父亲赠与的股权,须满足的条件有()。
A.甲有权自主决定,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B.需得到控股股东乙的同意即可
C.需得到乙、丙、丁、戊四位股东中的任意三位同意即可
D.需得到乙、丙、丁、戊四位股东中的任意二位同意即可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转让出资。教材第219页或参见《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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