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授予浙江工商大学自考学士学位名单公示的通知
经本人申请、浙江省考试院初审、校自考管理部审核推荐,校学位委员会2024年1月15日表决通过,决定授予下列申请人自考学士学位,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23日16点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1-8882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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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申请、浙江省考试院初审、校自考管理部审核推荐,校学位委员会2024年1月15日表决通过,决定授予下列申请人自考学士学位,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23日16点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1-88820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