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自考旅游管理专业实践环节考核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下半年浙江师范大学自考旅游管理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及缴费
2023年下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考核采用线上和线下考核方式(具体见考试科目)进行。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辅导和考试,教师会在线上和线下核验学生身份证和准考证。缴费详情请参照下页《浙江师范大学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缴费一览表》,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缴费,逾期不候。
二、辅导考试安排
三、毕业论文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设计)应含以下几部分:封面、目录、学术诚信承诺书、检测报告、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
2.查重。提交中国知网查重报告一份。自考生应在论文答辩之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所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达到“总相似比”≤30%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前各相关学院须对自考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出现以下情况不得参加第一轮答辩: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指导老师终审评阅审核不通过;
(3)论文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高于30%。
联系电话:浙师大经管学院 杜老师 0579-82298600;
浙师大终身教育学院社考中心 余老师 0579-8228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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