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自学考试毕业生:
为切实保障大家的学位申请权益,确保申请流程规范、顺畅,依据《自治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新学位〔2018〕3 号)以及《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3〕21 号)的明确要求,现将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学考试毕业生学位申请务必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三个月内提出,本次学位申请面向 2024 年 6 月 30 日毕业及 2024 年 12 月30日毕业的自考试毕业生(毕业时间严格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请各位申请者务必牢记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关键材料:
1.毕业证复印件:确保复印件清晰可辨,能准确呈现毕业证书上的所有关键信息,包括姓名、专业、毕业日期等。
2.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名确认,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3.学士学位申请表: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内各项内容,不得有空项、错填,字迹需工整,如有涂改需加盖本人手印。
4.主考专业课程成绩单:该成绩单应由相关考试部门出具正式版本,需包含所有主考专业课程成绩,成绩记录准确无误。
请各位自学考试毕业生仔细阅读本通知,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日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991-7843845)、陈力老师:1500167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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