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妈妈”笑对生活成“学霸” 自考法律本科成兼职法律工作者
母亲节,这个原本甜蜜的节日对失独的母亲来说,却是心中无法承受之痛。
岳塘区岳塘街道大板房社区61岁的陈新华是中国上百万“失独母亲”中的一员。
她说,17年前儿子的离去曾让她痛彻心扉,直至今日,不想儿子那是假的。
这些年,她天天与书做伴,相继自考了法律专科、本科,还拿到了《法律工作者证》。如今,她还身兼数职忙碌而充实,既在破产企业处理遗留问题,还是一家法律事务所的兼职工作者,在一家健康产业也有她活跃的身影。
洗洗晒晒看看书,老公陪伴过节
5月11日,陈新华难得休息一天,又碰上了好天气。她翻出家里的衣服、被子,洗洗晒晒,闻着散发着阳光味道的衣服和被子,她的脸上露出平和而优雅的笑容。
如果不说,谁也看不出,眼前这个盘着卷发、带着珍珠项链、穿着得体、带着优雅笑容的女子,曾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她向谁也不愿诉说这些经历。她选择让自己有向上的力量,不仅自己笑得美丽,还带给他人快乐,很多不了解她经历的人都称她为“开心果”。
“每当这些节日,社区工作人员或者朋友的一个温情电话,都让我感动。”懂得感恩的陈新华,从不抱怨,她把每一个温暖都记在心里。她说,自己要为和她一样的母亲代言,政府对她们有扶助,社区对她们很关注,既有资金方面,还可以享受免费家政服务等,她虽然经历了痛苦的一段,但现在感觉很温暖。
更让她感动的是她老公江国雄,这些年来一直在身边关心守护着她,在精神上支持她。“他上菜市场买菜去啦!”这个母亲节,她因有老公的陪伴而安心。
儿子意外离世,让她痛彻心扉
当然,在这特别的一天,陈新华怎能不想念儿子呢!她清楚地记得儿子的年龄乃至月份以及和儿子相关的一切。
“他特别孝顺!”假如陈新华稍微感觉不适,儿子还会给她倒洗脚水,会细心地试试水温,给妈妈洗脚。每当她过生日,儿子都会为她准备生日礼物。
让她这辈子难以忘怀的是,1997年5月9日,一向安全意识很强的儿子,在和同学们一起去公园乘坐游船时,发生了意外,离开了他们。
“当时儿子还未满14岁,按游船须知,未成年人应该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才能坐船。可是,公园方在孩子们费用不够的情况下,让他们上船游玩。”这起责任事故,让陈新华撕心裂肺地痛。
她怀着悲痛的心情,四处奔走,试图为儿子讨回公道。由于伤心劳累过度,她变得面黄肌瘦,整天感觉晕晕沉沉,那是她人生更艰难的时刻。
化悲痛为力量,做充实的“学霸”
“我还有老公,要对他负责!我们不应该选择悲观、低沉,要选择坚强!我们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应该好好活着!”陈新华时常鼓励自己勇敢地站起来。
为了给儿子讨回公道,为了提高公园的安全意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在原下摄司百货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她走向了艰辛的维权路。1998年,45岁的她还一边工作,一边转向自考法律专科,又相继自考本科。
“我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书本,既然我身上发生了这样的不幸,我认为自己有一种责任去为大家做些什么!”正是这些信念支撑着她,她相继拿到了律师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并于2001年拿到了《法律工作者证》。
从那时起,她既在自己的工作单位为员工维权,也在一些法律事务所兼职,帮一些困难家庭做法律援助。
工作让她充实,与人交流带给她快乐。如今,她依然满怀热情和激情。“我从未感觉自己已经老去!”她脸上还是平和的微笑!
经历了这么多,陈新华更感动的是,还有老公的陪伴。听她如今以平和的心态谈论经历,江国雄脸上露出了以妻子为荣的笑容。
陈新华说,她曾多次调解家庭婚姻纷争,她认为家庭和谐是更重要的,希望天下所有的父母都要珍惜和儿女共处的时光,重视教育,对自己的子女负责。(湘潭晚报记者 廖艳霞 通讯员 刘庆文 刘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