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审计学考点:独立原则
独立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或其他签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通常注册会计师需要实行回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的;
(2)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3)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
(4)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会计事项的;
(5)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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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或其他签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通常注册会计师需要实行回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的;
(2)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3)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
(4)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会计事项的;
(5)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