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全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张某2009年3月份工资收入3400元,其该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400-2000)×10%-25=115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适用税率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歌星刘某2009年4月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8000元,因缴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1-20%)×20%=1280元。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是: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倘若刘某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为80000元,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1-20%)=64000,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0×20%+(50000-20000)×20%×(1+50%)+(64000-50000)×20%×(1+100%)=18600元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实际缴纳税款=应纳税额×(1-30%)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4)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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