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填写缴款书,纳税人据以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采用这种征收方式,应具备会计制度健全、账簿和资料比较完整等条件。
2.查定征收:税务机关通过按期查定纳税人的生产设备和销售情况,而确定其产量和销售量,进行分期征收税款。这种方式主要为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单位使用。
3.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检验,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章验戳,凭证运销。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经营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品的纳税人。
4.定期定额征收。是指先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额,再由税务机关对那会人核定一定时期的税款征收率或征收额,实行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一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5.其他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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