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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23.2次)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28 17:30:07   文章来源: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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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2023〕13)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2023年下半年(23.2次)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写作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写作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写作基本要求

1.论文题目与指导教师商议后确定,研究方向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论文正文(引言—结语)字数不少于6000字,引用中文献至少8篇,外文文献至少2篇,且知网或万方或维普查重不低于30%。

2.考生应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合理合法地引用他人资料,坚决杜绝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写作要求。若威胁、辱骂指导教师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写作任务,指导老师有权终止论文指导,并将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二)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写作分为八个阶段:论文选题、论题审核、论文开题、初稿提交、论文修改、论文定稿、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1.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2日完成论文选题。由指导教师审定论文选题,若选题不当,指导教师应及时通知考生重新选题。

2.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3日,学院统一安排相关教师审定考生论文选题。

3.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1日考生须在指导教师确认选题后撰写开题报告和论文写作大纲。避免出现考生提交初稿后仍需修改论文题目或大纲的情况。

4.2023年7月22日—2023年9月7日考生提交论文初稿并发至指导老师邮箱。论文初稿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同时告知指导老师已完成论文初稿提交。

5.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30日为论文修改阶段,提交论文二稿(或以上)时,须将修改部分用下划线或红色字体清楚标示,以便指导教师审阅。若指导教师同意定稿,考生应在截止日前将论文定稿、查重报告发送至指导老师邮箱,由指导老师评定论文成绩,并完成读书笔记的撰写及完善工作评定册。

6.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18日为论文定稿阶段,考生需要在此时间段内将达到定稿要求的论文及查重报告按照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导老师邮箱。并完成读书笔记的撰写及完善工作评定册。

7.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6日为论文评阅阶段,评阅老师会按照要求为考生们最终提交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打分,评定是否具有论文答辩资格。

8.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5日为答辩阶段,具有论文答辩资格的考生需要根据学院发布的具体的论文答辩安排提前进行准备,制作答辩陈述PPT,5分钟内,并提前准备好答辩所用电脑、麦克风等设备,提前熟悉腾讯会议的使用方法。

具体写作时间及要求请参考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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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证论文写作有序进行,请各位考生严格参照以上时间完成论文写作及答辩,若因特殊原因(提交证明)未能按照以上时间完成,考生须确保在10月19日(论文评阅日)前取得指导教师给出的合格论文成绩,否则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不进入评阅环节。

(三)毕业论文查重

为杜绝毕业论文抄袭和学术造假,考生须提交“知网或万方或维普”的相似性检测报告,考生应对相似性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本批次毕业论文将实行100%的查重检测,即论文必须通过查重检测合格后才能定稿和取得成绩。重复率要求不超过30%,若超过30%须重新修改直至合格。

(四)论文成绩归档

完成毕业论文报考且论文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论文成绩将由学校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归档;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报考、论文成绩不合格者,论文成绩将不予以归档。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后需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关注我校关于申请学士学位的相关通知,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学士学位申请。

2.参加本次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考生须严格按时间、按规定完成各阶段任务,否则只能再次进行论文报考及撰写。

3.论文指导周期一般为4个月,考生应密切关注指导结果并按时提交论文修改稿,并告知指导老师。若考生不积极主动联系指导教师,甚至在临近截止日前才提交论文,导致指导教师没有足够的时间审阅论文,指导教师将有权不作指导及评分,当次论文成绩记为0分。

4.考生在选题审定后原则上不得重新选题,若因特殊原因确需重新选题,需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指导教师提交申请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工作小组通过后,考生方可重新选题、提交大纲。

5.2023年10月18日前将最终版的毕业论文、工作评定册、读书笔记5篇(合计3000字以上)、查重报告电子版一并打包提交论文指导教师。所有材料命名格式:论文/工作评定册/读书笔记/查重报告—姓名—准考证号。

6.其他工作安排,后续将逐一通知。

三、预计答辩时间

2023年11月4日—5日上午8:20分组答辩(具体答辩时间以答辩具体通知为准),采用腾讯会议线上答辩。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熊娅丽:18628060268 

蒋雨睿:17313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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