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考法学(专升本)专业计划(2023年版)
根据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知悉,陕西省自2025年起执行新发布的2023年版专业计划,其中,陕西自考法学(专升本)专业计划(2023年版)如下:
主考学校:西北政法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学专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统一。
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家法治人才的培养基地,是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亦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致力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具有雄厚的师资和丰富的办学经验,教学管理规范、学习方式灵活、保障机制健全。本专业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为社会培养运用法律的各种专业人才即应用型法律人才,将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其中必设课程8门,共计38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7门,不得少于32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凡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西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将获得由西北政法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法治理想与法律信仰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富有社会正义感和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撰写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准则;
6.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30101K
课程 类别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 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考试 类别 | 备注 |
公共 基础 课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必 考 | 必考课8门,38学分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
3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笔试 | |||
专 业 核 心 课 | 4 | 00247 | 国际法 | 6 | 笔试 | ||
5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笔试 | |||
6 | 00230 | 合同法 | 5 | 笔试 | |||
7 | 00227 | 公司法 | 4 | 笔试 | |||
8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笔试 | |||
推 荐 选 考 课 | 9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笔试 | 选 考 | 选考课程不得少于7门,不得少于32学分 |
10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4 | 笔试 | |||
11 | 13144 | 犯罪学 | 6 | 笔试 | |||
12 | 00258 | 保险法 | 3 | 笔试 | |||
13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笔试 | |||
14 | 00808 | 商法 | 5 | 笔试 | |||
15 | 06620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 | 笔试 | |||
16 | 14392 | 物权法 | 3 | 笔试 | |||
17 | 14098 | 人格权法 | 3 | 笔试 | |||
18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必考 | |||
总学分 | ≥70 |
五、主要课程说明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3.英语(专升本)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英语(专升本)》包括听、说、读、写、译等各方面的内容。本课程着重培养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以及读写译方面的基础应用能力,以适应立体化、信息化、个性化英语教学和学习的实际需要。通过本课程学习,可以巩固学生英语语言基础,使其能够基本正确运用英语语音、词汇、语法及篇章结构等语言知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社会交往中,具备基本应用英语进行简单的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能力。此外,《英语(专升本)》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协同合作,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语言、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目标
能听懂日常简单的英语谈话;能基本听懂慢速英语节目及题材熟悉、句子结构简单的简短会话、谈话、报道或讲座,能掌握其中心大意,抓住要点和有关细节,领会讲话者的观点和态度;能就教材内容和适当的听力材料进行问答和复述;能用英语进行简单的日常会话,且能表达个人观点、情感;能就所熟悉的话题经准备后做简短发言,表达比较清晰、流畅,语音语调比较准确。
能基本读懂难度较低的一般性题材的文章,掌握中心大意并能够准确说明中心大意的事实,较为准确地领会作者的观点和态度;能读懂工作、生活中常见的应用文体材料。在阅读实践中,能较自如应用相应的阅读技巧去处理难度较低的文章材料。
能用英语就一般性话题简单的表达个人观点,语言表达较为流畅;能就一般性话题及给出的提纲写作,能写短信、通知或便条等简单的常用文体,表达意思清楚,基本无重大语言错误。
能够较为准确的翻译基本简单句型及段落,并使用简单的翻译技巧;能较为准确理解难度一般、题材熟悉的英语短文,并借助语言工具,完成英汉互译,译文基本达意,基本无语言错误。
增进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和认识,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能够明辨西方价值观,用批判的眼光看待西方文化;树立文化自信,深刻理解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扎根中国大地构建家国情怀。
(三)选用教材
(1)《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三版)读写教程1(思政智慧版)》,郑树棠主编,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ISBN: 9787521316988,定价:69.9元
(2)《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三版)读写教程2(思政智慧版)》,郑树棠主编,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ISBN: 9787521316971,定价:69.9元
4.国际法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5.国际经济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必设课,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六个教学模块。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了解国际经济立法与实践,特别是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与实践中所涉及的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指定教材:《国际经济法教程》,余劲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6.合同法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7.公司法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8.侵权责任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必设课,主要内容包括侵权责任导论、一般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方式和特殊侵权责任四部分。主要阐述侵权法概述、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归责、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一般数人侵权责任分担、侵权责任方式、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危险责任和物件损害责任等具体问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指定教材:《侵权责任法》(第三版),程啸,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
9.知识产权法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10.环境资源法学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选设课,主要内容包括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环境资源法的产生和发展,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国际环境法等教学模块。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了解和掌握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知道如何行为才符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指定教材:《环境资源法教程》(第三版),蔡守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11.犯罪学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选设课,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犯罪学的历史发展、犯罪现象论、犯罪原因论、犯罪的社会原因、犯罪的个人原因、犯罪被害人与类型犯罪等教学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对犯罪现象有基本的了解;对犯罪学的核心和主干问题有全面多层次的掌握;对犯罪预防的体系和具体措施有清晰的认识。
指定教材:《犯罪学》(第四版),康树华、张小虎,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12.保险法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13.商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选设课,主要内容包括:商法的基本理论、我国现行的各种商事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及我国商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商法的实施等,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等教学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考生能熟练掌握商法的基本理论和现代商事交易的基本规则:能够运用商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则解决案例或实际问题;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问题的方法,了解有关商事立法和司法的新动向;树立现代商法的精神和理念,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指定教材:《商法》(第五版),赵万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14.国际私法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15.物权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选设课,主要内容包括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变动 、所有权(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所有权的取得);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的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及占有等五个教学模块。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物权的一般原理,并根据所学的内容,具备分析和解决各类物权纠纷以及运用物权法的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指定教材:《物权法》,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8版。
16.人格权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选设课,主要内容包括人格权导论、一般人格权、人格权保护、人格权商品化等五个教学模块,主要阐述人格权概述、一般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标表型人格权、评价型人格权、私密型人格权、自由型人格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人格权的保护、人格权的商品化等具体问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人格权法的基本思维方式,认识人格与人格权的关系,区分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对于具体人格权的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对于人格权请求权和侵犯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有初步了解。
指定教材:《人格权法》,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3版。
17.反不正当竞争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选设课,主要内容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及其法律体系,研究世界各国以及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提高自由、公平竞争的法律意识,增强自由、公平竞争的法制观念;熟悉各种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训练和提高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
指定教材:《竞争法教程》,吕名瑜、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六、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2.毕业论文。
七、其他必要的说明
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附件1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替代表
调整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 调整后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 ||||
法律(独立本科段),B030117 | 法学(专升本),030101K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03709/00263/0026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 | 4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00015 | 英语(二) | 1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0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4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4 |
00230/00223 | 合同法/中国法制史 | 5 | 00230 | 合同法 | 5 |
00242 | 民法学 | 7 | 14392 | 物权法 | 3 |
14098 | 人格权法 | 3 | |||
00245 | 刑法学 | 7 | 13144 | 犯罪学 | 6 |
00247/00244/00246 | 国际法/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 | 6 | 00247 | 国际法 | 6 |
00249/00260 | 国际私法/刑事诉讼法学 | 4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00265/05678 | 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 | 4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05677 | 法理学 | 7 | 00227 | 公司法 | 4 |
06620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 | |||
00169/00259/00262/05680 | 房地产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法律文书写作/婚姻家庭法 | 3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00230//0567927 | 公司法/宪法学 | 4 | |||
00233/00257/00258 | 税法/票据法/保险法 | 3 | 00258 | 保险法 | 3 |
00243/00261 | 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 5 | 00808 | 商法 | 5 |
(备注:调整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中,专业代码为两个以上的为选择关系,如00243/00261、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考生修读完成民事诉讼法学或行政诉讼法学均可替代商法。)
附件2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替代表
调整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 调整后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 |||||
法律(本科段),C030106 | 法学(专升本),030101K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00015 | 英语(二) | 1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00016 | 日语(二)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00017 | 俄语(二)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
00227 | 公司法 | 4 | 00227 | 公司法 | 4 | |
0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4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4 | |
00230 | 合同法 | 5 | 00230 | 合同法 | 5 | |
0024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6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
0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3 | 14392 | 物权法 | 3 | |
05680 | 婚姻家庭法 | 3 | 14098 | 人格权法 | 3 | |
00257/00233 | 票据法/税法 | 3 | 06620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 | |
00258 | 保险法 | 3 | 13144 | 犯罪学 | 6 | |
00259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3 | ||||
00169 | 房地产法 | 3 | 00247 | 国际法 | 6 | |
00263 | 外国法制史 | 4 | ||||
00264/00265 | 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 4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
05678/00167 | 金融法/劳动法 | 4 | 00258 | 保险法 | 3 |
(备注:调整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中,专业代码为两个以上的为选择关系,如00264/00265、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生修读完成中国法律思想史或西方法律思想史均可替代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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