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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满足城郊和农村地区对财务与会计和企业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根据全国考办《关于天津市申请备案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与会计专业(专科)和企业管理专业(专科)的复函》(考委办函[2011]3号)文件规定,决定在我市面向农村开考企业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为:439)和财务与会计专业(专科)(专业代码为:440),遴选天津农学院为主考学校。自2011年10月份起开始安排课程考试。
主考学校要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坚持“教考分离”的原则,加强非全国统考课程的考试大纲建设、教材建设和实践环节考核等工作,完成市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切实保证开考专业质量。
其他各相关单位应做好宣传和开考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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