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自考国际物流导论复习资料第四章
第四章 国际货物直达业务
第一节 海关基本知识
一、海关的产生与发展
(一)海关产生的条件:1、地理条件;2、政治条件;3、经济条件。
(二)海关的发展:1、奴隶社会海关;2、封建社会海关;3、资本主义海关;4、社会主义海关。
二、海关的概念:依照法令,对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海关属于专门对进出境活动实时监督管理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三、海关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四、海关的工作任务:(1)监督管理;(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续费);(3)查辑走私;(4)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五、海关的职权
(一)海关职权:指国家通过海关法规而赋予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的监督管理权。海关职权的特点:1、特定性;2、独立性;3、强制性。
(二)海关职权的具体内容: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复制与进出境有关的合同、发票等资料;在海关监督区及附近沿海沿边等地区的检查;对逃逸嫌疑人或其运输工具具有追索监管权;在履行职责中配备武器。
第二节 报关制度
一、报关注册等级
(一)报关与报关人
1、报关:申请和接受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办理进出境手续的整个过程。
报关的全过程:申报;接受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后续管理;结关。
2、报关人: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人,包括报关单位和报关员。
(1)报关单位:指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拥有海关颁发的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权办理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报关手续的境内法人。
报关单位分为:自理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专业报关企业。
(2)报关员:指经海关总署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按照规定程序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第三节 报关程序
一、报关程序: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在我国,货物的进出境必须经过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作业环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应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进出境货物可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
报关按时间先后可分为: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概念: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二)报关程序
1、进出口申报
申报地: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申报。
申报期限:进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 日内(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延长至1个月);出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 小时之前;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的,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申报的具体步骤:(1)准备申报单证。申报单证分为主要单证和随附单证,主要单证就是报关单,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和预备单证。(2)申报前看货取样。(3 )申报
2、配合查验。海关查验:指海关依法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申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行为;径行开验:指海关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开拆货物进行查验海关会通知货物存放场所的管理人员或其他见证人到场,并在海关的查验记录上签字……
3、缴纳税款
4、提取或装运货物
三、保税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从进境之日起就必须置于海关的监管之下,它在境内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直到复运出境或改变性质、办理正式进口手续为止。保税货物一旦决定不复运出境,应办理相应的进口手续。
保税货物的分类:(1)储存类保税货物;(2)加工装配类保税货物。
(二)报关程序:比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增加了备案申请保税阶段和报核申请结案阶段,进出境报关时保税货物暂缓纳税,不进入纳税环节。
四、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
(一)特定减免税货物: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征:(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不免进口环节消费税;(2)一般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二)报关程序:
1、减免税申请(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
2、进出口报关。
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与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不同之处:(1)须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2)一般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3)注意报关单上备案号栏目的填写。
3、申请解除监管
五、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一)暂准进出境货物: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
特征:(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2)一般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二)报关程序
按照我国海关的监管方式,暂准进出境货物可以归纳为:(1)使用ATA 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2)展览品;(3)集装箱箱体;(4)暂时进出口货物。
1、使用ATA 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暂准进口单证册:简称ATA 单证册,是指世界海关组织通过的《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及其附约A和《ATA 公约》中规定使用的,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直达文件。
(1)进境申报:向进境海关提交纸制ATA单证册、装货单等。
(2)出境申报:向出境地海关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纸制ATA单证册、装货单等。
(3)过境申报:不必填制过境货物申报单,只需提交过境单证、ATA单证册。
(4)担保和许可证件:一般不需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也不需另外提供担保
(5)ATA 单证册必须使用英文或法语,也可以同时使用第三种语言印刷;我国海关接受中文或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的申报。
2、展览品
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期限:进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6个月,如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更长不超过6个月;出境展览品的暂准出境期限是6个月。
展览品的进出境申报:(1)进境申报:展览品进境之前,展览会主办单位将举办展览会的批准文件连同展览品清单一起送展出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出境申报:展览品出境申报手续应在出境地海关办理,应向海关提交批准文件、报关单、展览品清单等单证。
进出境展览品的核销结关:(1)复运进出境:海关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展览品所有人或代理凭此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结关手续;(2)转为正式进出口;进境展览品在展览期间被人购买的,由展览品主办单位或代理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属于许可证管理的,还应提交进口许可证证件;出口展览品在境外参加展览会后被销售的,由海关核对展览品清单后,要求企业补办有关正式出口手续。(3)展览品放弃或赠送。进境展览品所有人决定将展览品放弃给海关的,由海关变卖后将款项上缴国库;接受放弃展览品的单位应当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展览品的所有人决定将展览品赠送的,受赠人应当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海关根据进口礼品或经贸往来赠送品的规定办理。(4)展览品毁坏、丢失、被窃。对于毁坏的展览品,海关根据毁坏程度估价征税;对于丢失或被窃的展览品,海关按照进口同类货物征收进口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毁或灭失的,海关根据受损情况,减征或免征进口税。
3、集装箱箱体
暂准进出境的集装箱箱体报关有两种情况:(1)境内生产的集装箱及我国营运人购买进口的集装箱,在投入国际运输前,营运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海关准予登记,并符合规定的集装箱箱体,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海关准予暂时进境核异地出境,营运人或代理无需对箱体单独报关。(2)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如需延长,延长期不能超过 3 个月。
4、暂时进出口货物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期限:应自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进境,如需延长,延长期不能超过6个月。
核销结关:(1)复运进出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必须保留由海关签章的复运进出境的报关单,以备报核。(2)转为正式进口。进口货物收货人应向海关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许可证件,办理货物正式进口的报关纳税手续。(3)放弃。货物所有人可向海关声明将货物放弃,海关按放弃货物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一)过境货物:指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如需延长,延长期不能超过3个月。
(二)转运货物: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三)通运货物:指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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