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考“中级财务会计”讲义十三
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1、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的款项。
2、收入的特征:
1)收入的来源应是企业的日常活动,而不是偶发的交易或事项;
2)收入的表现形式,包括:a、各种资产或资源的流入b、负债的清偿c、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两者兼而有之;
3)收入的结果将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3、收益包括收入和利得。利得是指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
4、收入与利得的区别:
1)形成的来源不同,收入来源于企业的日常活动,而利得来源于企业偶发的经济业务;
2)揭示的形式不同,收入要以总额并按照配比原则,与其相关的成本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反映;而利得属于偶发性的收益,在会计报表中通常以净额反映。
5、按照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主次分,可以将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6、收入的确认实际上是指收入在何时入帐,以何种价格入帐,并在利润表上反映。
7、收入确认的方法:
1)生产法,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或完工时确认收入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大型设备和工程,如水电站);
2)销售法,是指在销售成立时确认收入的一种方法;
3)收款法,是指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的一种方法。
8、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9、销售退回,应分别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第一种情况,若销售退回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只需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
2)第二种情况,若销售退回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一般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销项税额”专栏;
3)第三种情况,若销售退回属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并在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生的,则除应在退回当月做相关的财务处理外,还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冲减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和税金;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还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的相关折扣、折让。
1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因以前月份或以前年度销售退回,对退回产品的入库成本的确定,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计算:
1)本月退回的商品,如本月有同种或同类商品销售的,销售退回商品,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销售的净数量,然后计算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2)单独计算本月退回商品的成本。退回商品成本的确定,可以按照退回月份销售的同种或同类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计算。
12、费用:狭义的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财务会计中的费用通常是狭义上的概念。
13、费用
14、成本和费用的区别:
1)从费用发生的表象看,顺序不同:费用在先,成本在后;
2)实质不同:a对象不同,生产费用面向的是产品;b遵循权责发生制不同。
15、费用的特征:
1)费用代表企业资源的流出,与资源流入企业所形成的收入正好相反,具体表现为企业资金支出;
2)费用更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16、按费用的经济内容(会计要素)分,可分为:外购材料费用、外购燃料费用、外购动力(前三种称劳动对象)、工资及职工福利费用(劳动力价值)、折旧费用(劳动手段)、利息支出、税金、其他支出(后三种称其他)。劳动对象+劳动力价值+劳动手段=理论成本
17、按费用的经济用途分,可分为;
1)构成产品成本的费用: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制造费用;
2)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18、按照费用与产品的关系,可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按照费用与生产工艺的关系,可分为基本费用和一般费用。
19、费用的确认原则:
1)按其与营业收入的因果关系确认费用;
2)采用一定的分摊程序,系统和合理地分配费用(待摊、预提、累计折旧);
3)在支出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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