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2、通过高等自学考试,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和毕业论文达到本科教学计划中各项要求,成绩优良,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学位课程:高级日语(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语翻译、日语写作五门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注意事项
1、在领取论文答辩成绩时提出申请并登记,同时出示相关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领取学士学位申请表和有关须知材料。
2、若在论文答辩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第3和第4条要求而又想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可在论文答辩前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再申请论文答辩(本科论文答辩每人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论文答辩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3、学士学位的申请期限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按毕业证书上日期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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