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 2023 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 年 6 月 20、21、25 日。
二、申报对象
凡申请毕业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报名点(初审单位)进行毕业申报。
我校所属号段为:0112、0127、0141、0193、0195、0196、0198、0199、2702。其他号段及所属报名点(初审单位)信息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查询。
若号段未列初审单位联络表中的考生,可就近到任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三、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申报地点: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三楼学历部 312 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南路 596 号)。
咨询电话:0791-88612944。
四、申报条件
1.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技能考核课程)且成绩合格。
考生本人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选择毕业专业后查询成绩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成绩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近六个月内 1 寸免冠蓝底纸质照片(与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在申报时间内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437 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0791-88506184)现场办理人工审核毕业申报手续。
2.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须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前,通过自考报名点刷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个人身份信息(原已采集过信息的无须采集),否则本次不能申报毕业。
3.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 5 门、本科考试不少于 4 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
4.毕业审核及毕业证工本费 50 元/人。
五、申报材料
1.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 号)有关规定,从 2022 年上半年毕业生资格审核开始,凡申请毕业的考生,需现场采集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即今后自考毕业证照片不再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30 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电子准考证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考生需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无误后签字。
六、注意事项
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对毕业信息逐一仔细核对,并确认签字。
附件:1.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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