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下)自学考试主考小学教育专业论文考核安排
一、报考条件
1.所有课程的考试已全部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对有课程尚未合格但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7月增考的考生,也可申请参加论文指导。增考后全部课程合格,方可参加本次论文答辩(考生在答辩报到时,须出示打印好的有本人成绩的网页截图);如增考课程未合格,则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请参加增考的考生申请毕业论文时慎重考虑。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或能在答辩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者,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中需明确毕业时间,毕业时间最迟为2023年9月),视同符合学历条件,但答辩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无证书原件者取消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
以上两个条件须同时满足,方可报考。
二、报考程序
1.考生须于2023年5月25日-29日16时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sdata.jseea.cn/),按照要求进行实践课程(论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请回执》(PDF版,请详细、正确地填写《申请回执》,表内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须与系统中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致)。资审未通过者,请上传毕业证书图片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免考正在办理中者,请上传免考材料图片;或转考成绩未录入系统的,请上传转考材料图片。(免考、转考答辩前未成功者,取消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
3.考生须于2023年6月12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sdata.jseea.cn/),查看论文报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6月15日16时前将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通过报名网站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未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报考(支付过程出现问题请联系025-83598522)。
4.论文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以“专业-姓名-手机号”的完整回答申请加入答辩安排QQ群,群号:606529426。
考生报名提交后,课程报考状态显示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显示已通过审核,待支付;支付后,显示报考成功。审核不通过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025-83598522.
考生必须同时履行以上4项手续,报考才算成功。
三、论文撰写要求
1.选题要求:立论、观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综合运用学科知识与技能,分析并解决问题;依据课题任务进行资料调研、收集、加工与整理,正确使用工具书,掌握实验与测试的基本方法。论文的选题应在下列范围内选择: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材与教法的研究;与本学科教育教学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研究。题目自拟,不宜过大。内容必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2.论文要求:考生应有自己的观点,且观点明确,有一定新意,内容充实,条理清楚,语言通畅,格式规范。论文正文字数5000-6000字。
3.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日程安排
1.2023年6月12日之前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结果,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中的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自考办联系。电话:025-83598522。
2.报考成功后,将根据考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并于2023年6月中旬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例如QQ或者电话等,请保持手机畅通)通知考生。届时若收不到通知,请在QQ群(606529426)中询问。
3.考生的论文初稿、修改稿直接发送指导教师指导(所有稿件自留原稿),指导教师的具体邮箱届时在QQ群(606529426)公布。
4.请考生将论文完成稿于2023年10月25日前发送邮箱1091266358@qq.com,逾期未交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
5.考生完成论文后,须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将会通过电子邮件通知。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在论文答辩报到、答辩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论文考核成绩将在https://sdata.jseea.cn/网站上发布。
附件:
1、南师大2023年(下)自学考试主考小学教育专业论文考核安排
2、报考流程
3、论文参考格式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