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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法学(专业代码030101K)专升本专业课程顶替表

2024-08-30 10:00:20   文章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双十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学(专业代码030101K)专升本专业课程顶替表

原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新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00015英语(二)14 13000英语(专升本)7  
400226知识产权法4学位课程06941知识产权法概论4学位课程 
5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学位课程13702国际经济法6学位课程 
600227公司法4 00227公司法4  
700230合同法5 00230合同法5  
800229证据法学6 00229证据法学6  
900258保险法3学位课程14081侵权责任法4学位课程已合格课程组学分需大于或等于未合格课程组学分
10
11
00167
00228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4
 00220
00808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商法
5
5
 
12
13
14
15
16
06779
08118
05680
05678
00262
应用写作学
法律基础
婚姻家庭法
金融法
法律文书写作
5
5
3
4
3
 代码待定在线模拟法庭(实践)
商事法律诊所(实践)
4
4
 
00235
00247
犯罪学(一)
国际法
6
6
 其他同层次已合格理论课程  
1799038法学毕业考核不计学分 14850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说明:1.注册原专业的考生符合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也可完成课程顶替后,选择按新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申请毕业。

2.原专业计划中课程未安排考试的,可按课程顶替表中选择新专业中有对应关系的课程考试。

3.原专业计划中推荐选考课可从同层次课程中,或新计划对接课程组中, 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  

4.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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